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畜禽及其切割加工产品(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内销)、收购农副产品加工后销售。冷冻畜禽产品的批发、零售(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4月25日)及进出口业务(不设店铺,限制类或禁止产品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